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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七批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查看: 2246 发布日期: 2019/1/5 10:09:41

 

园区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第七批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 17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扶持入选人才具体分为引进、培养、自主创业三大类别,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安徽省引进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2 38号)(政策链接http://www.ah.hrss.gov.cn/web/news/2522/70322.html)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已经被认定为领军人才的不重复推荐。

(一)引进的领军人才。

——具有国内领先的学术技术水平,掌握对产业发展具有主导作用核心关键技术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促进技术产品升级,实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为企业创造显著效益的重大技术成果高级技术研发人才;

——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队组织协调能力,能引领团队带动产业发展的高级人才;

——在生产中掌握关键技术或技能,能促进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显著提高,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

——符合上述所列条件之一,但不能全职在我省工作的,须每年在我省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

——以上均为近3年引进的人员。

(二)培养的领军人才。

——拥有能实现成果转移转化、具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技术、发明专利的专业技术人才;

——能够领衔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并发挥技术骨干和引领作用的高级人才;

——承担企业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项目,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的高技能人才。

(三)自主创业的领军人才。

——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以带资金、带技术、带项目等形式来皖投资创(领)办企业;

——创(领)办人投入企业的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引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创业投资的51%以上;

——所创(领)办企业核心技术(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所在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预期经济效益;

——所创(领)办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近3年主要经营管理指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所创(领)办的企业须为近3年落户本地的。

二、申报材料

1、下载并填写《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申报表》(附件1),其中 A类表格适用于申报引进(含柔性引进)、培养领军人才,B类表格适用于申报自主创业领军人才。申报表与附件佐证材料复印件一并胶印(须在申报书封面和附件材料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成 1份,电子版提供申报表PDF格式扫描件(不含附件佐证材料复印件)。

2、提供《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1份。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唯    联系电话:0551-65312374

报送地址:高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局1221

 

附件:1、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申报表.docx

             2、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汇总表.docx

 

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20185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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