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关键词: 安徽同金新产品鉴定申报 同金科技项目申报中心 合肥同金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同金专利申请 安徽同金
合肥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119号),按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经信财务〔2017〕27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支持“中国声谷”建设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开展以下类别项目申报:
(一)支持原始技术创新;(二)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三)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四)支持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五)支持人才培养和引进;(六)支持对外宣传推介;(七)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等,具体参照《实施细则》。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实施细则》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市经信委(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提出申请。各有关市经信委(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信委软件服务业处)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并附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ah62871780@163.com。
(二)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信委网站(www.aheic.gov.cn)“企业云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市经信委(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省经信委。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
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向省经信委信息中心咨询,联系人:昝斌、樊迪,联系电话:0551-62871705、62871939。
(三)有关附件及填报要求:
1. 有关附件
(1)申报单位基础信息表(附件1);
(2)资金申请表(附件2);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
(4)资金承诺书(附件4);
(5)龙头企业基础技术创新和产业链核心项目奖励申请表(附件5);
(6)技术创新服务综合体和产业发展共性平台建设申请表(附件6);
(7)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7)。
2. 填报要求
(1) 附件1、附件2、附件4所有申报单位均需填报,其中附件1、2在系统中填报,附件4只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
(2) 附件3所有申报单位均需填报(称号类奖励项目可不填报),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3) 附件5仅由申报第(二)类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单位填报,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4) 附件6仅由申报第(三)类支持产业集聚发展的单位填报,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5) 附件7仅由《实施细则》中明确要求需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申报单位填报,需打印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及电子版。
(四)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申报项目,于12月5日(星期二)前报送推荐文件(系统网上申报功能从11月23日正式开放)。逾期网上申报功能关闭,不再受理。
咨询热线
0551-65657226